《Sam 带你挑好书》只有两期,评论皆过了半百,看来喜爱读书的人还是不少的。
奈何 Sam 太忙,竟一时无法更新,料网的朋友们又催的急些。我偶尔看到些不错的推荐便斗胆转了来,不曾想一些朋友的问题竟是问 Sam 如何安排时间读书的。
Sam 并未读过我转载的书籍,而我其实也未读过,只是凭了感觉列入了读书的清单,可是这样一来,对于这些问题,确实是有些尴尬了。
提起阅读,我还算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只是我的习惯颇为任性,在意的不过有趣二字。想来当学生时,着实厌恶课本,偷偷的借些书籍窝在被窝里读的开心,而这万万是不敢让母上大人知道的。在他们眼中那些都是“邪”书,并非正道。只是败这恶习,倒是让文科的学习变得尤为简单,写作的考核总是倍感轻松,于是也就放任自己在这“邪”道上一去不返。
直至今日,也未曾放下书本。我向来不挑书的,散文,诗集,小说亦或是文言,没个定论,读的也并不全是大家之作,只要高兴只要喜欢便不揪是谁写的。只是读的虽多,连作者的名字也是记不清的,更谈不上著文推荐了。
然而对于读书怎么安排时间这个问题,我倒也忍不住想说上二三。我向来不太喜欢受限,自然读书亦是,就算是自己安排下的学习任务也当是有趣才来学的,看心情。
这样的任性到不是什么好事,安排的学习任务经常迟迟不能完成。可是时间往往却是很充足的,一样需要工作,一样有家庭需要照顾。读书却随时都可以,小憩的时候,如厕的时候,排队等餐或者出差路上有的是时间。床头,案台边,随手就能拿着,拿着便读,也不像朋友圈里呈现的,阳光,清茶,脱俗的环境,这些在我看来到更像是秀书。
至于内容,我也从不强记,喜欢的多看两遍,想不通的回过头再细细推敲,时间上也并无固定。我从来不强迫自己每天必须读多少书,读多长时间。实在是时时窜出的逆反心理对于任务化的东西多为不屑,实在不想这样打压了读书的爱好。
然而一个“不强迫”却是形成习惯的最好的途径。何况读书并非是给别人看的,想读便读,不读也罢,至于工作的精进,需要时必然是看的,不想看也得看。至于不急需的,想来拖一拖也无大碍,何必难为自己。
从心理上来说,一些事一旦成为任务,多少心里总是有些抵触。哪怕并无他人监督,可总不愿放过自己,进行时总是找些理由来原谅。设定的时限一到,完成了是要松上一大口气的,若没有完成,恐怕得大大的自责了。回忆整个过程,好像独独留下了痛苦的,纠结的时时刻刻,至于学了多少总是跟期望不相符的,至于享受便更谈不上了。
当然,我并非大家,甚至连小家也是轮不上的,说来总是不能让人信服。既然是读书,就从书中摘些出来,看看大家们是怎么看的。
即能得了建议,也当是完成了今日读书的计划,如何?
梁实秋:利用零碎的时间
文 | 梁实秋--摘自《把快乐种在心里》
我常常听人说,他想读一点书,苦于没有时间。我不太同情这种说法。
不管他是多么忙,他总不至于忙得一点时间都抽不出来。一天当中如果抽出一小时来读书,一年就有三百六十五小时,十年就有三千六百五十小时。积少成多,无论研究什么都会有惊人的成绩。零碎的时间最可宝贵,但是也最容易丢弃。
我记得陆放翁有两句诗,“呼僮不应自升火,待饭未来还读书”,这两句诗给我的印象很深。待饭未来的时候是颇难熬的,用以读书岂不甚妙?
我们的时间往往于不知不觉中被荒废掉,例如,现在距开会还有五十分钟,于是什么事都不做了,磨磨蹭蹭,五十分钟便打发掉了。如果用这时间读几页书,岂不较为受用?
至于在“度周末”的美名之下把时间大量消耗的人,那就更不必论了。他是在“杀时间”,实在也是在杀他自己。
一个人在学校读书的时间是最可羡慕的一段时间,因为他没有生活的负担,时间完全是他自己的。但是很少人充分的把握住这个机会,多多少少的把时间浪费掉了。
学校的教育应该是启发学生好奇求知的心理,鼓励他自动的往图书馆里去钻研。假如一个人在学校读书,从来没有翻过图书馆书目卡片,没有借过书,无论他的功课成绩多么好,我想他将来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
英国的一个政治家兼作者 Willam Cobbett (1762-1835)写过一本书《对青年人的劝告》,其中有一段“利用零碎时间”,我觉得很感动人,译抄如下:
文法的学习并不需要减少办事的时间,也不需要占去必须的运动时间。平常在茶馆咖啡馆用掉的时间,以及附带着的闲谈所用掉的时间,一年中所浪费掉的时间,如果用在文法的学习上,便会使你在余生中成为一个精确的说话者写作者。
你们不需要进学校,用不着课室,无需费用,没有任何麻烦的情形。我学习文法是在每日赚六便士当兵卒的时候,床的边沿或岗哨铺位的边沿便是我们研习的座位,我的背包便是我的书架子,一小块木板放在腿上便是我的写字台,而这工作并未用掉一整年的功夫。我没钱去买蜡烛油;在冬天除了火光以外我很难得在夜晚有任何光,而那也只好等到我轮值时才有。
如果我在这种情形之下,既无父母又无朋友给我以帮助与鼓励,居然能完成这工作,那么任何年青人,无论多穷苦,无论多忙,无论多缺乏房间或方便,可有什么可借口的呢?
为了买一枝笔或一张纸,我被迫放弃一部分粮食,虽然是在半饥饿的状态中。在时间上没有一刻钟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我必须在十来个最放肆而又随便的人们之高谈阔论歌唱嘻笑吹哨吵闹当中阅读写作,而且是在他们毫无顾忌的时间里。莫要轻视我偶尔花掉的买纸笔墨水的那几文钱。那几文钱对于我是一笔大款!除了为我们上市购买食物所费之外,我们每人每星期所得不过是两便士。
我再说一遍,如果我能在此种情形下完成这项工作,世界里可能有一个青年能找出借口说办不到吗?哪一位青年读了我这篇文字,若是还要说没有时间没有机会研习这学问中最重要的一项,他能不羞惭吗?
以我而论,我可以老实讲,我之所以成功,得力于严格遵守我在此讲给你们听的教条者,过于我的天赋的能力;因为天赋能力,无论多少,比较起来用处较少,纵然以严肃和克己来相辅,如果我在早年没有养成那爱惜光阴之良好习惯。
我在军队获得非常的擢升,有赖于此者胜过其他任何事物。我是“永远有备”;如果我在十点要站岗,我在九点就准备好了:从来没有任何人或任何事在等候我片刻时光。年过二十岁,从上等兵立刻升到军士长,越过了三十名中士,应该成为大家嫉恨的对象;但是这早起的习惯以及严格遵守我讲给你们听的教条,确曾消灭了那些嫉恨的情绪,因为每个人都觉得我所做的乃是他们所没有做的而且是他们所永不会做的。
Cobbett 这个人是工人之子,出身寒苦,早年在美洲从军,但是他终于苦读自修而成功,他写了不少的书,其中有一部是《英文文法》。
三毛:读书只为自己高兴
文 | 三毛--节选自《梦里不知身是客》
我喜欢,将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甘心情愿将余生的岁月,交给书本。如果因为看书隐居,而丧失了一般酬答的朋友,同时显得不通人情,失却了礼貌,那也无可奈何,而且不悔。
愿意因此失去世间其他的娱乐和他人眼中的繁华,只因能力有限,时间不能再分给别的经营,只为架上的书越来越多。
我的所得,衣食住行上可以清淡,书本里不能谈节俭。我的分分秒秒吝于分给他人,却乐于花费在阅读。这是我的自私和浪费,而且没有解释,不但没有解释,甚且心安理得。
我不刻意去读书,在这件事上其实也不可经营。书本里,我也不过是在游玩。书里去处多,一个大观园,到现在没有游尽,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地方要去。
孔夫子所说的游(游)于艺那个游字,自小便懂了,但是老师却偏偏要说:工作时工作,游戏时游戏。这两件事情分开来对付,在我来说,就一样也不有趣。不能游的工作,做起来吃力,不能游的书本,也就不去了。
常常念书念白字,也不肯放下书来去查查辞海,辞海并不是不翻,翻了却是看着好玩,并不是为了只查一个发音。
那个不会念的字,意思如果真明白了,好书看在兴头上,搁下了书去翻字典,气势便断,两者舍其一,当然放弃字典,好在平凡人读书是个人的享受,也是个人的体验,并不因为念了白字祸国殃民。念书不为任何人,包括食谱在内。念书只为自己高兴。
可是我也不是刻意去念书的,刻意的东西,就连风景都得寻寻切切,寻找的东西,往往一定找不到,却很累人。
有时候,深夜入书,蓦然回首——咦,那人不是正在灯火阑珊处吗?并没有找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怎么已然躲在人的背后,好叫人一场惊喜。
迷藏捉到这个地步,也不知捉的是谁,躲的又是谁,境由心生,境却不由书灭,黄梁一梦,窗外东方又大白,世上一日,书中千年,但觉天人合一,物我两忘,落花流水,天上人间。
贾政要求《红楼梦》中的宝玉念“正经书”,这使宝玉这位自然人深以为苦。好在我的父亲不是贾政,自小以来书架上陈列的书籍,包括科学神怪社会伦理宗教爱情武侠侦探推理散文手工家事魔术化学天文地理新诗古词园艺美术汉乐笑话哲学童谣剧本杂文……真个惊鹜八极,心游万仞。
在我看来,好书就是好书,形式不是问题。自然有人会说这太杂了。这一说,使我联想到一个故事:
两道学先生议论不合,各自诧真道学,而互诋为假,久之不决,乃共请正于孔子。
孔子下阶,鞠躬致敬而言曰:“吾道甚大,何必相同,二位先生真正道学,丘素所钦仰,岂有伪哉?”
两人大喜而退。
弟子曰:“夫子何谀之甚也?”
孔子曰:“此辈人哄得他去够了,惹他甚么?”读尽天下才子书,是人生极大的赏心乐事,在我而言,才子的定义,不能只框在纯文学这三个字里面。图书馆当然也是去的,昂贵的书、绝版的书,往往也已经采开架式,随人取阅,只是不能借出。去的图书馆是文化大学校内的,每当站在冷门书籍架前翻书观书,身边悄然又来一个不识同好,彼此相视一笑,心照不宣,亦是生活中淡淡的欣喜。
去馆内非到不得己不先翻资料卡,缓缓走过城墙也似的书架,但觉风过群山,花飞满天,内心安宁明净却又饱满。
要的书,不一定找得到,北宋仁宗时代一本《玉历宝钞》就不知藏在那一个架子上,叫人好找。找来找去,这一本不来,偏偏另一本,东隅桑榆之间,又是一乐也。
馆里设了阅览室,放了桌子椅子,是请人正襟危坐的,想来读书人当有的姿势该如是——规规矩矩。这种样子看书,人和书就有了姿势上的规定,规定是我们一生都离不开的两个字,并不吓人。可惜斜靠着看书、叭在地上看书、躺在床上看书、坐在树下看书、边吃东西边看书的乐趣在图书馆内都不能达到了。
我爱音乐,却不爱去听音乐会大半也是这个理由。
图书馆其实已经够好了,不能要求再多。只因为我自己的个性最怕生硬、严肃和日光灯,更喜深夜看书,如果静坐书馆,自备小台灯,自带茶具,博览群书过一生,也算是个好收场了。
心里那个敲个不停的人情、使命、时间和责任并没有释放我,人的一生为这个人活,又为那个人活,什么时候可以为自己的兴趣活一次?什么时候?难道要等死了才行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就——
不太向人借书回家。借的书是来宾,唯恐招待不周,看来看去就是一本纸,小心翼翼翻完它,仍是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不能入化境。也不喜欢人向我借书。每得好书,一次购买十本,有求借者,赠书一本,宾主欢喜。
我的书和牙刷都不出借,实在强求,给人牙刷。
人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偏要二分。其实行路时更可兼读书,候机室里看一本阿嘉莎·克利丝蒂,时光飞逝。
小编,今天引用的这两篇,很喜欢哦。 感谢
每次看书就好像打开了一个世界,我看书也是不分类型,不分题材,不正襟危坐,随性而读,从小学至今,愿余生有书相伴,栽上一院子的各色植物,养一只小宠,温饱足矣~
个人觉得对书的喜爱,是在于自己看了,有共鸣,某些东西深入人心才会推荐给别人吧,大概看了某期的三本书,其中《太聪明所以不幸福》 《筑巢记》真的感觉不太喜欢
@AM 不错,全凭个人喜好,所以众口难调,书好是不错,但未见得人人喜欢。喜欢的人自当有时间读,而不喜的自然觉得没有时间可浪费在这上面了。
@AM 你所说的这两本书,小编也未看全,不过看了些大概,只是觉得,在忙忙碌碌的现世生活,换种轻松恬静的态度享受某些过程未尝不可。有些事难得糊涂,有些事难得执着,何必一定要求个所以。不喜欢便不看也罢,喜欢的闲暇读来也不错。